通知公告
智慧江服
江服新鲜事
江西服装学院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管理机制,发挥江西服装学院二级网站的宣传作用,有力保障各网站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确保网站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服装学院二级网站是指各学院、党群机关、行政部门、科研教辅机构网站,以及由学校批准设立的专题网站。
第二条 江西服装学院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信中心)负责学校网站的整体规划、安全规范,为校内各单位提供二级网站的虚拟主机空间、域名解析和服务器技术服务,对二级网站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江西服装学院XX”或“江服XX”在互联网注册域名和开办网站。
第四条 学校对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管理情况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 建设规范
第五条 各单位申请开通二级网站,须准确填写《江西服装学院二级网站备案登记表》,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提交至网信中心办理。
第六条 二级网站域名由各单位自行命名,报网信中心审核。
第七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二级单位须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网站管理员具体管理。
第八条 更改二级网站域名、网站负责人或网站管理员,必须重新填写《江西服装学院二级网站备案登记表》,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提交至网信中心。
第九条 单位如须终止二级网站,网站管理员须准确填写《江西服装学院二级网站终止申请表》,报请党委宣传部审核,交网信中心备案。
第十条 二级网站原则上依托网站群管理平台统一建设,如有特殊情况需自备服务器或需要主机托管的,须向网信中心提交申请并备案。在校外申请的域名、空间或自行管理的服务器,网信中心不负责管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部门自己负责。
第三章 内容规范
第十一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未经学校批准,二级网站不得开设BBS、留言簿等交互性栏目。
第十三条 学校主网站的首页不提供飘窗或飘带类型的通知、公告等。
第十四条 网站内容信息应文字流畅、图片清晰,学校基本情况方向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主网站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各单位的二级网站,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展现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
第十六条 网站内容要保证健康安全,不得发布涉密、淫秽、涉恐、非法宗教等信息,不得含有商业广告及相关链接。
第十七条 网页内容凡涉及人员名单公示,须对个人隐私信息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八条 网站内容须注重时效性、实用性和服务性。
第十九条 网站内容要注重用户体验,不得单独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第四章 安全规范
第二十条 二级网站储存和传播的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网络信息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二级网站空间只允许存放网站数据,禁止单位或个人利用网站空间存放任何与网站无关的文件。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网站管理员对使用其用户名在二级网站后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和事件负全责,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账号或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报告网信中心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二级网站后台地址、用户名、密码由各单位网站管理员专人管理,定期修改,不得外泄。如更换网站管理员,各单位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应立即修改后台管理密码,保证网站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 网站管理员应维护好自用电脑的安全性,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禁止上传带有木马病毒的文件。
第五章 管理规范
第二十五条 二级网站的内容管理与维护工作由各网站所属单位负责,党委宣传部对其内容进行监督,网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实行管、监、制三结合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二十六条 各二级单位的信息更新期限不得超过30天,超过期限未更新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超过60天未更新的责令停办,并关闭该单位的网站。
第二十七条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责到所属单位及个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由校网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校网信中心网站提供本本办法中涉及的所有电子表格下载。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西服装学院
2017年11月30日
智慧江服
江服新鲜事